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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

(二)勤俭节约;

(三)计划。

二、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磋商

四、为了了解政府采购的行为特征,需要明确区分下列几个基本概念:

(1)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2)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4)供应人:是指与采购人可能或者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

五、业务范围:

(一)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