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1/001中佳信技术学习
1、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合同计价方式:(1)总价合同;(2)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总价占比超过50%)。
3、价格风险:参照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件执行,具体调整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确。
4、总承包合同费用组成:工程费用、其它费用、预备费(暂列金额)。
5、清单价格: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措施(安文费单列除外)、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风险等。
6、安全文明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时按公布金额填报。
7、计税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撰稿:张世超
2023年06月12日